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EMC)是上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它是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该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所谓“零投入”;
二是EMC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能耗企业支付给EMC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节约所带来的项目效益,用户“零风险”;
三是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后续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节能减排是当今全球性的共同课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节能产业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可以说是“永远的朝阳行业”。
LED照明是一种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的照明技术,虽然节能效率高但价格高居不下,在其替代传统路灯的市政工程改造过程中,往往是初期投资大、成本回收时间长。因此,很多地方负责人不愿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搞节能。这种节能改造中短期投入与长期收益的矛盾,为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在LED路灯的推广应用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推行不久,在欧美则已盛行多年。它引入市场机制、改变了节能改造过分依赖政府资金的局面。接受节能改造的单位不用投入任何费用,双方却能按比例分享节能带来的收益,合同到期后,节能灯和此后的节能收益都归用户。
当前,这种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十城万盏”与广东的“千里十万”LED路灯推广计划中,获得普遍认可。